哈达旅游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无性婚姻是否构成离婚理由?

无性婚姻是否构成离婚理由?

来源:哈达旅游

依据现行法规,无性婚姻应视为可作为离婚原因。
在自愿离婚前提下,夫妻需签署书面离婚协议,向民政部门提交申请。
如有一方坚持离异,则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在审理夫妻纠纷时,司法机关会先做调解工作;
若感情确认破裂且调解无效,将宣布离婚正式生效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第一千零七十六条
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第一千零七十七条
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第一千零七十八条
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,并已经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显示全文